天鹅绒金矿Velvet Goldmine(1998)_高调的华丽,彻底的堕落

天鹅绒金矿 Velvet Goldmine(1998)
天鹅绒金矿 Velvet Goldmine(1998)

导演: 托德·海因斯
编剧: James Lyons / 托德·海因斯
主演: 乔纳森·莱斯·梅耶斯 / 伊万·麦克格雷格 / 克里斯蒂安·贝尔 / 托妮·克莱特 / Emily Woof / 艾迪·伊扎德
类型: 剧情 / 同性 / 音乐
制片国家/地区: 英国 / 美国
语言: 英语
上映日期: 1998-11-06
片长: 124 分钟
又名: 紫醉金迷 / 丝绒金矿 / 纸醉金迷


经典剧情电影《天鹅绒金矿》剧情简介:

  1971年,华丽摇滚风行一时,无论在音乐的风格和乐手本身的作风上,都呈现惊世骇俗的一面,他们的曲风热闹绚丽,乐手装扮俗丽,行为放浪,大大影响当时年轻人的穿着打扮及性观念的解放。
  1970年代,摇滚乐在世界上爆发了,代表人物布莱德·斯莱德成为万人景仰的领袖,1984年,他在一次狂欢的演出中遭人“暗杀”,自此销声匿迹。年轻记者阿瑟开始了对昔日偶像的调查。在布莱恩的妻子曼迪的讲述下,故事回到70年代:斯莱德的崛起,他与美国摇滚歌星库尔特·怀尔德的相互鼓舞与相互迷恋,还有他最终的陨落。阿瑟找到了库尔特,他描绘的与斯莱德的关系像寓言一样美丽动人。在采访和调查中,阿瑟少年时代的歌星梦想被再次点燃。他将自己想象成另一个斯莱德,与怀尔德重新温存那份相惜相爱的感情,而天使般的斯莱德正在云中美丽的宫殿里歌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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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剧情电影《天鹅绒金矿》精彩影评:

  十多岁的时候,我文艺青年的姿态大概是比现在要充足一些的,比现在更容易被一些词所蛊惑,比如颓靡,比如盛大,比如毁灭,那个时候我买市面上所有能买到的电影杂志,我寻找一切曾在书上被提及的电影。那个时候,我看了《紫醉金迷》,因为它又摇滚又颓靡,所有的关键词都被我向往。至今,离第一次看《紫醉金迷》七八年过去了,其间我很多次和别人说起这部片子,然而都是琐碎的花边,我记得的只有男主角发型的变化,以及伊万·麦克雷戈脱下皮裤,在台上蹦蹦跳跳。

  成长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,重新看过这部片子之后,我由衷的感谢这么多年过去以后,自己的理解能力毕竟是大有长进了。十多岁的时候我陶醉于这样一种论调:不需要理解,只需要投入,二十多岁的我终于有能力去感受理解的乐趣。然而获得理解乐趣的代价是,这些年,我已经从“那些人”,变成了“这些人”,而电影本身的情感,大多也是从两种人相互眺望间的挣扎而来。

  片中串起主线的报社记者,年轻时,在电视里看到男主人公布赖恩,激动地对父母说:“那就是我!”镜头所诉说的孤独让观众何其心酸——如果你是为这部电影而生的观众的话,电影里的那个记者那么平凡那么不好看,苍白的脸上有多么乡气的红,还跳跃着雀斑点点,他在唱片店里挑选布赖恩唱片的时候,那种不自信让他看上去近乎猥亵,而后他看见布赖恩,明艳不可方物的布赖恩,布赖恩接受电视采访,挑衅的对记者说:“因为摇滚乐就是婊子”,他激动得浑身颤抖,对不明所以的父母说:“那是我!我就是那么想的。”布赖恩的艳光恩泽四方,他走出门口脱下外套,加入那些迅速被glam rock席卷的年轻人中间,何其骄傲的抬着头,像对所有人说:“那是我”。

  如果你在年轻的时候,也曾这样为求之不得的认同感而痛苦过,如果也曾为某句轻佻口号心动过,大概可以理解那种幸福感,而彼时的幸福,犹如在三月暖暖早春阳光下踏冰而行,只知道阳光和煦与脚步轻快,不知道自己脚底,有随时可能发生的吞没。

  而被人们供奉在眼睫之上的布赖恩,他的孤独呢?在户外音乐会上,穿紫色长裙,金色长发掩去大半张脸,唱的歌又孤独又自负:“简单的发着光/蜡烛燃烧着/它为我烧去了很多/我全身无力……有人叫我塞巴斯蒂安/有人叫我塞巴斯蒂安/设计出押运/给我节拍/平息我,你是我的/我们都知道/你那波斯人的眼睛闪烁着/你的嘴唇像红宝石发着蓝光”。台下的嘘声四起。

  而后这把长发被剪断,而后短发,而后短发染蓝,而后脱下那件紫色长裙,而后窄窄西装,而后高腰裤与红丝绒,他是继披头士之后最红的摇滚明星,这个世界都为他改变,但布赖恩从来没有欢天喜地骄傲的走在街上,他是偶像,被仰望的那个,无数人在他身上寻找投射,而他自己呢?

  那个时代,以及那个时代的布赖恩是“那些人”,伦敦一夜之间,拥进了那么多颜色,爱与和平的嬉皮士并没有打救世界,70年代有一种自暴自弃的快乐,暗含毁灭的决心。再之后,导演给布赖恩安排的命运是,在演唱会上假死,以另外一个流星巨星的身份继续活在人们视野里,喜气洋洋的歌颂总统。我曾经因为大卫·鲍伊外号“摇滚变色龙”而拒绝认识他,那个时候,我以为,离开就是背叛,一个人必须永远以一种颜色存在于世——就像《紫醉金迷》所宣扬的那样。其实呢?其实今天喜欢红明天喜欢蓝真的会导致人生观的破灭么?

  我十来岁的时候,也曾熟读the who的名句:“我愿意在我变老前死去。”我的qq上还有那个时候和我一起熟读这句话的人们,有时候,我们小心翼翼相互打探彼此的现在,好奇少年们是否最后殊途同归。我也曾无数次想,如果让17岁的自己前来赴如今22岁自己的约,大概是趾高气扬的吧——那个时候,我满心希望在变成现在这样的自己之前死去,那么对于当时的我来说,现在存在的人,其实是另外一个人吧。主流一些,狡猾一些,曾经以为的贬义词慢慢在成长里凸现了褒义意味,17岁的那个我不肯相认,那么22岁的我至少知道这种变化的意义——《紫醉金迷》的导演呢?为布赖恩加上如此刻意结局的导演呢,那个时候,他是“这些人”,还是“那些人”?

  这部《天鹅绒金矿/紫醉金迷》是一部特别的电影,如果你不了解电影的背景,部了解那个年代,不了解“那些人”,你也许无法看出它的精彩,所以看之前请首先理解那个年代,理解glam rock,通常会给我一种冷热交织的感觉——你的唇上有血有蜜,穿三千万根羽毛织成的大衣上街且毫无预兆的哭泣,脆弱和乖戾的天才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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